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

ACCA:年入10萬與100萬同抽27%‧中等收入抽稅率過高

ACCA:年入10萬與100萬同抽27%‧中等收入抽稅率過高

(雪蘭莪‧八打靈再也)特許會計師協會(ACCA)馬來西亞區域總執行長珍妮弗洛佩茲說,政府應該重組個人收入的稅務架構,因為百萬令吉收入者及中等收入者都一律都被征稅27%;政府同時也應減低個人稅。

她說,在城市工作的國民一般都屬於中等收入,年收入高達10萬令吉是屬於很正常的事情。

不過,她指出,大馬個人稅收架構不分高低收入,只要年收入超過10萬令吉,他們就會被歸納與百萬令吉收入者相等,被政府征收高達27%的個人稅。

珍妮弗洛佩茲接受星洲日報詢問時指出,國民收入較高的國家如新加坡也只是繳納20%的個人稅,而且是限於個人收入高達32萬新幣(約馬幣78萬令吉)以上。

“大馬被認為是區域最低基薪的國家,但是們的個人稅務卻是區域內比較高的。”

她說,大馬只有約10%國民在繳稅,大部份是中等收入者,其他人都不需繳納稅務。

她指出,根據一項特許會計師協會集合國內約400名金融專業人士的調查顯示,91%的受訪者都認為政府應該調低個人稅。

應加強銷售服務稅制度

另外,她認為,政府應該加強銷售與服務稅的稅務制度,而不是以新的機制來取代它。

她說,許多中小型企業都不知道有關稅務,而且政府也沒有一個機制來確保及監督中小型企業在征收這稅務後,是否有悉數呈交給政府。

她指出,政府應該加強監督,同時也提倡更多的教育工作,以保護公司及消費人雙方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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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洲日報‧2009.10.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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