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

僱員不再有選擇‧2011年起繳11%公積金

僱員不再有選擇‧2011年起繳11%公積金

(吉隆坡)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表示,自2011年1月1日起,所有僱員恢復11%公積金繳納率,不再是選擇性。

他說,在收集各方面針對恢復公積金11%繳納率的看法及預料經濟開始好轉後,政府同意把僱員公積金繳交率恢復到11%。

“在經濟危機後,政府去年11月允許僱員從今年一月起,可選擇維持11%繳納率或降低到8%,為期兩年。”

他表示,為鼓勵更多人加入年金計劃,政府建議將原有的公積金存款加人壽保險豁免徵稅的6000令吉,提昇到7000令吉。

“增加的1000令吉豁免徵稅僅限於參與年金計劃,並從2010年1月1日開始生效。”

公積金利息增加

納吉說,政府將額外資助5%利息於每100令吉的公積金存款,相等於每年多出不超過60令吉的利息。

“儘管如此,有關措施可增加公積金局原有的股息及為期5年。”

他舉例,如一名35歲的漁夫持續20年每月定期儲蓄100令吉,估計在55歲將獲得約4萬令吉存款。他強調這個存款不能在55歲前提出。

他說,為體恤那些沒有固定收入人士面臨缺乏公積金存款窘境,政府將聯合公積金局設立“1個馬來西亞退休儲蓄計劃”。

“通過這項計劃,有關人士能依據他們的能力儲蓄。”

推介30億令吉回教債券

他說,政府將推介總值30億令吉的“1個馬來西亞回教債券”。

他表示,有關債券給所有年滿21歲以上的大馬公民認購,投資額最低1000令吉及最高5萬令吉。有關債券的有效期3年,1年5%的回報率將於每季度付還持券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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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洲日報‧2009.10.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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